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医疗/医技人员进修简章
一、招生条件
1、原则上只接纳国家承认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与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
2、原则上不接收孕产期及哺乳期人员。
二、申请须知
1、如确定前来进修,请在线填写报名表,我们将依照本人的要求和意愿及科室的具体安排合理安排进修时间与科室,并至少于进修开始时间前15天将进修申请结果发送至您的预留邮箱。
2、进修报到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一号,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具体以邮箱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
3、进修时间原则上至少3个月,三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结业证书》,否则不予发放。
4、进修计划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以便我们做好工作安排。
联系人:医务部周老师 0592-2993085
三、组织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2、进修学习为脱产式学习,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承担原单位工作、会议、出国访问等任务。进修期间一律不享受探 亲假、婚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由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同意并发函报我院进修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备 案。
3、进修人员应绝对服从科室的轮转安排,不得随意调换学习专业。
四、进修专业、科室一览
目前我院仅开通以下专业/科室进修
五、费用要求
进修费1000元/月(ECMO培训班2000元/月)
备注:(1)我院医联体单位进修学员可凭借医联体协议书复印件免进修费。
(2)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费用。
六、报到时所需材料
1、医师/医技人员进修申请表(附件1)
2、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上级行政部门公函
4、医联体协助单位委培人员需提供两院医联体合作协议复印件
5、如进修内容含有放射工作,还需提交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及外照射个人受照射剂量计。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