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公告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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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级通知,《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已于2015年6月30日颁布,将于2015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是:取消医用耗材加价(按实际进价销售);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调整部分手术项目价格和诊察费价格。涉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57项,调整前后总体价格水平基本持平。同时出台降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多项深化医改配套政策出台,敬请关注!
咨询电话:1.市心血管病医院:2292784
2.市发改委:12358、2893325、2893321
3.市卫计委:2058120、2051528
4.市人社局:12333
厦门市心血管病医院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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