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改造招标公告
因本院检验科改造需要,现通过邀请招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厂商进行施工改造,欢迎各单位前来投标。
一、工程的概况
1、招标单位: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检验科改造。
3、改造位置:湖滨南路205号振河大楼8楼。
4、工程内容:详见施工清单。
5、计划工期:30天
二、招标范围:依照施工范围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明确的标段划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施工能力。
3、承接过医院、实验室施工改造工程。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用公开招标,工程明细及图纸请至我院保障保卫部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7:30;
2、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材料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投标初次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已承接相关(医院、实验室改造)工程明细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9楼保障保卫部或邮箱16160518@qq.com;
4、投标文件不符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携带最终报价文件,现场向评委出示。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八、评标
1、由招标人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二次议价,并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评标考核标准
技术分(包括投标项目的方案、应急处理及响应时间、合理化建议程技术人员能力、医院环境熟悉程度等):40分
商务分(公司资质、施工材料、售后服务配备等):20分
价格分:40分
九、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以书面通知中标,并在指定位置公示两个工作日,如无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未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保障保卫部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