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通勤车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通勤车租赁招标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所需提供的申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营运车辆情况表
4.车辆投保信息
5.各类车型租用报价(19座、33座、39座、45座、55座等)
注:
1.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入选后被举报并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经我院应急安全和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作出相应处理。性质恶劣的,取消申报产品入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1)谎报、不报、伪造相关申报文件的。
(2)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的。
(4)相互串通报价,妨碍公平竞争的。
(5)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6)擅自以入选品种外的产品替代入选品种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4.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8日17:30
5.资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5号振河大楼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九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四、资质审核及报价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经销条件,且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到此次招标所涉及的目录范围。
2.商业信誉良好,经营过程规范,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近三年福建省年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为“AAA”。
3.由我院资质审核小组对各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均可以入围本项目。我院会通知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下一阶段参加本项目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五、价格谈判
由招标人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二次议价,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产品品牌及品质、投标价格、投标人资质及历史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单位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评标考核标准 :
技术分(包括产品品牌及品质、与临床使用需要的契合度、应急处理及送货响应时间、合理化建议等):40分
商务分(公司资质、售后服务配备等):20分
价格分:40分
六、公示
拟中标单位的名单将在我院公示栏公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出申诉。如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入选资格的,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七、联络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
电话:0592-2993068
传真:0592-2292304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5号振河大楼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九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八、其他
1.本次竞争性谈判最终成交产品所签订的合同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根据实际临床需要决定续签或是重新议价。
2.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