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地下美食生活服务中心及门诊楼一层北部的咖啡、休息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我院新址建设项目位于湖里区五缘湾道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址的地下美食生活服务中心及门诊楼一层北部的咖啡、休息区届时将对外进行招租。现诚邀具备土地房产评估资质并进入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评估公司对我院新址的地下美食生活服务中心及门诊楼一层北部的咖啡、休息区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XXYZB-B-2018PK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地下美食生活服务中心及门诊楼一层北部的咖啡、休息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基本概况如下:
1、估价目的:为确定拟出租房屋的租金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2、估价对象:
3、价值时点:2018年12月31日
4、租赁过程中的费用分担:
(1)场地:出租人仅提供场地空间(不含二次装修),承租人需现场实勘。承租人负责租赁场所各门店配套营业人力、设施、设备、装修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等,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要保持房屋主体结构的完好,管道畅通。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附属物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2)租金:依厦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网竞价结果确定。
(3)租金以外尚需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税费、承租场所的清洁(含桌板、地板、天花板等)、打蜡、馊水、垃圾运弃,消毒、防四害、抽油烟管路除油等,均由承租人处理。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结算支付。
(5)租赁期限:5年。合同期间表现经院方认可,具有优先续约权。
(6)拟出租房屋基本情况的说明详如附件1。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依照上述条件,并根据本院提供的房屋用途、面积、设施设备、内部装修等基本情况,评估出市场租金,提交估价报告,以供本院参考使用。本院对房屋的安全性、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租赁行为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供应商评估时不需考虑这些。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法定条件,并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详如附件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供应商提供具备土地房产评估资质并进入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资产评估业务)备选库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提供2014年以来主要评估项目,请注明对应项目的评估价格。
4、供应商提供本次评估工作的工作方案、参与人员的资格证件。
5、供应商提供保证出具的本项目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的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本次评估业务的报价单。
7、其他说明事项:
(1)供应商的上述材料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入选后被举报并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经我院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做出相应处理。性质恶劣的,取消入选资格,并将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① 谎报、不报、伪造相关申报文件的。
② 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③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的。
④ 相互串通报价,妨碍公平竞争的。
⑤ 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⑥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3)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且必须与原文一致,如中文翻译文本与原文表述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9:00
(5)资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5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五号楼九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六、评审流程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流程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及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审查。
2、确定进入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实质性响应谈判需求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需求的供应商,则不进入谈判程序。
3、价格谈判
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5、谈判小组对实质响应谈判的供应商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即:报价最低者排序第一,报价次低者排序第二,以此类推。若出现经谈判报价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一致(不止一家)的情况下,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来确定中标人,具体的随机抽取程序如下:按照投标报价出现一致的投标人的家数,向抽取箱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
七、公示
拟推荐成交候选人将在我院公示栏公示3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出申诉。如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入选资格的,依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八、联络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
电话:0592-2993098
传真:0592-2292304
联系人:粘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5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五号楼九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附件1.docx
附件二: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