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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局部改造设计 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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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项目: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局部改造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未提供经磋商响应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的磋商响应为无效响应。

四、磋商文件和现场勘查确认函领取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4日;现场勘查确认函领取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7日。

2、磋商文件、现场勘查确认函领取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负一楼保障保卫部,联系人:杨老师,0592-2993312。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

2、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具体以磋商采购文件为准):

    (1)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改造设计方案

    (4)改造设计施工图

    (5)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一览表

    (6)技术服务和商务偏离表

    (7)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服务承诺

     (9)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负一楼保障保卫部;

   4、不符要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成交公示

   拟推荐成交候选人将在我院官网和院务公开栏公示3天。对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推荐成交候选人任何异议申诉的,直接确认该推荐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如推荐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入选资格的,依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七、联络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

   电话:0592-2993312

   传真:0592-2292304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负一楼保障保卫部

八、监督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2-2993166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门诊楼4楼纪检监察室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