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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科研教学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建筑及室内装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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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项目: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科研教学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建筑及室内装修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未提供经磋商响应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的磋商响应为无效响应。

四、磋商文件和现场勘查确认函领取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3日;现场勘查确认函领取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

2、磋商文件、现场勘查确认函领取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负一楼保障保卫部,联系人:杨老师,0592-2993312。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2、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具体以磋商采购文件为准):

    (1)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3)改造设计方案

    (4)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一览表

    (5)技术服务和商务偏离表

    (6)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服务承诺

     (8)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负一楼保障保卫部后勤管理中心;

   4、不符要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成交公示

   拟推荐成交候选人将在我院官网和院务公开栏公示3天。对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推荐成交候选人任何异议申诉的,直接确认该推荐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如推荐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入选资格的,依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七、联络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

   电话:0592-2993312

   传真:0592-2292304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负一楼保障保卫部后勤管理中心

八、监督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2-2993166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门诊楼4楼纪检监察室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