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检测仪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XZZX-B-2021QX010
2、项目名称:荧光检测仪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2.5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采购荧光检测仪一批。相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指: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的经营资质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响应产品须具备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材料(如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材料)。
7、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材料证明或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日 至 2021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厦门市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四楼保障保卫部
3、方式:现场索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厦门市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四楼保障保卫部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负一楼保障保卫部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
联系方式:0592-2992592
项目联系人:邱老师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