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耗材采购公告 (二次招标)
各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因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以下医疗耗材,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请以配送企业为申报单位)参加。
一、 采购产品
(一)体外循环插管及穿刺套件(各种规格)
(二)分支型主动脉覆膜支架及输送系统(各种规格)
(三)直管型覆膜支架及输送系统(18F)
(四)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单腔、兼容MRI)
(五)一次性引流管(红色硅胶管,22号)
(六)棉签(5-7支包装)
(七)螺旋型鼻肠管(各种规格)
(八)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含超声引导神经阻滞针)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所需提供的申报文件
1.配送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和附页的复印件。如《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附页中明确了规格型号,所报产品必须在其范围内。
4.报价单、最低价承诺函(详细模板见附件1)。
5.用户清单,务必注明供货价。同时,需提供相关耗材近三年在其他省市的中标记录(如有)。
6.授权资料:厂家给予配送单位的授权书、配送单位给予相关经办人的授权书(详细模板见附件2)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入选后被举报并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经我院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做出相应处理。性质恶劣的,取消申报产品入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1)谎报、不报、伪造相关申报文件的。
(2)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的。
(4)相互串通报价,妨碍公平竞争的。
(5)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6)擅自以入选品种外的产品替代入选品种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3.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产品资质的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且必须与原文一致,如中文翻译文本与原文表述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
5.资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四、评审流程
由招标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流程如下:
(一)资质审查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经销条件,且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到此次采购所涉及的成交产品的目录范围。商业信誉良好,经营过程规范,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2.产品以最小包装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小数位数为2位,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二)判断供应商是否实质响应谈判需求
技术分加上商务分的总得分不低于75分者视为实质响应谈判需求。
得分由专家评委予以评定,其中,技术分包括产品品牌及品质、与临床使用需要的契合度、应急处理及送货响应时间、合理化建议等,满分为65分;商务分包括公司资质、售后服务配备等,满分35分。
(三)确定进入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实质性响应谈判需求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需求的供应商,则不进入谈判程序。
(四)价格谈判
(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六)谈判小组对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最后报价低者排序在前。即:报价最低者排序第一,报价次低者排序第二,以此类推。报价相同者以技术分加上商务分的总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七)推荐成交候选人
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规则推荐。
五、公示
拟中标单位的名单将在我院公示栏公示3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确定为拟成交配送企业。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出申诉。如在公示期间因故被取消入选资格的,同竞价组医用耗材产品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六、联络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
电话:0592-2292526
传真:0592-2292304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路2999号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区保障保卫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保障保卫部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2019年7月5日